藥物濫用
藥物濫用定義:非經醫囑,不當或過度使用成癮物質。藥物濫用的種類因文化背景,地理環境而異,也因時代不同而有所改變。在19世紀,吸食鴉片是中國最嚴重的吸毒問題,而現在靜脈注射施打海洛因,則成為台灣使用頻率較高的毒品。而根據政府機構的統計調查資料顯示,近年來新興濫用藥物,如MDMA及Ketamine等明顯的增加,且多種藥物合併使用的情形也相當常見,這些常見的新興濫用藥物包括:快樂丸、Ketamine、GHB、Fm2、LSD、甲基安非他命、大麻、笑氣等。
拉K不再免責
有鑑於以往K他命因單純持有、吸食在國內現行法令並不罰,迅速在青少年、夜店、校園間蔚為新興流行毒品,危害程度不下其他毒品,為避免毒品氾濫持續擴大,並杜絕吸毒可以僥倖免刑誘因,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訂定相關刑責,希達遏阻功能。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109.01.15 修正條文通過,相關部分條文節錄如下:
- §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5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11條: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規連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物濫用的預防方法:拒8防7請請您幫幫我
拒絕8招:
- 友誼勸服
- 轉移話題
- 自我嘲解
- 遠離現場
- 直接拒絕
- 告知理由
- 反說服
- 反激將
預防7招:
- 摒拒不良嗜好如抽菸、喝酒
- 善用好奇心,不要以身試毒
- 尊重自我,堅決拒絕
- 尋找正當的情緒抒解方式
- 遠離是非場所
- 認識正確用藥觀念
- 提高警覺性,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飲料、香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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