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機構申請開、歇業須知
一、 醫事機構開業申請應備文件:
醫事機構開業申請書1份。
負責醫師或醫事人員最近三個月內半身光面脫帽照片三張。
身分證影本。(正本驗後還)
公會證明文件。
建築物各層平面圖及地址圖各1份。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1份(申請診所,請變更成診所使用用途)。
醫事人員人力配置表。
醫事人員專門職業證書影本
申請設立醫院請曾附下列文件:
公立醫療機構者,其組織規程或組織編制影本1份。
私立醫療機構依有關法律規定由公益法人及事業單位附設者,其各該主管機管同意函件。
醫療機構基本資料卡四份。
醫院應備環保局相關許可文件。
二、 醫事機構開業申請應收規費:
醫院開業執照費:100床(含)以上2000元,100床以下1500元。
診所、醫事檢驗所、物理治療所等醫事機構開業執照費1000元。
三、 醫事機構開業歇業申請應備文件:
醫療機構歇業申請書1份(醫事人員應同時辦理歇業)。
繳回原領開業執照。
四、 冾詢單位: 衛生局醫政科 05-2338066轉315
五、下載申請書:
- 醫療機構開執業申請下載:醫療機構開執業申請書
- 醫療機構歇業申請書下載:醫療機構歇業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