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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14學年度學齡前兒童視力篩檢試辦計畫
為守護兒童視力健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動「114學年度學齡前兒童視力篩檢試辦計畫」,由專業眼科醫師入幼兒園,為大班學童進行斜弱視篩檢及散瞳屈光檢查,及早掌握遠視儲備量,並將檢查結果異常之學童轉介至醫療院所進行後續追蹤與治療,以降低日後發生視網膜剝離、黃斑部出血、青光眼、白內障等併發症之風險。

嘉義市自111年起推動「學齡前兒童護眼愛健康計畫」,迄今已服務超過4,600名學齡前兒童。為進一步強化幼兒視力保健,114年加入國民健康署「114學年度學齡前兒童視力篩檢試辦計畫」,由眼科醫師入園為幼兒園大班學童做視力篩檢,落實早期發現、早期介入與矯治,共同守護幼兒健康視力。

一、檢查目的

透過早期發現大班學童視力異常並建立管理機制,有效掌握並減緩本市學童視力不良率。

二、檢查對象

就讀本市幼兒園之大班學童。

三、醫師入園視力篩檢作業說明

本計畫由幼兒園教保人員於醫師入園檢查前,先行協助學童完成視力篩檢及 NTU300 立體感測試。醫師入園當日,將先評估學童是否適合接受點散瞳劑與斜弱視相關檢查,並辦理點散瞳劑檢查及電腦屈光度數檢查。經綜整當日篩檢結果,如學童需至眼科診所進一步檢查,醫師將開立「視力篩檢異常轉介通知單暨衛教單張」。請家長於三個月內攜帶學童至眼科完成後續檢查。

四、注意事項

進行散瞳檢查後,學童可能於4至6小時內出現短暫畏光、看近物模糊等情形,請家長協助提醒避免跑跳,並於戶外活動時配戴遮陽帽與太陽眼鏡,以維護孩童安全與舒適。

五、散瞳篩檢 「ㄅ」「ㄆ」「ㄇ」 提醒

掌握孩子視力發展黃金關鍵期:

  • ㄅ「別」擔心:由專業眼科醫師入園檢查,安全可靠。
  • ㄆ「配」合篩:請家長支持並配合安排孩童接受篩檢,若發現異常,請配合就醫追蹤。
  • ㄇ「帽」要戴:散瞳後可能畏光,請協助準備遮陽帽子及太陽眼鏡。

八、視力保健更多資訊可連結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查閱。

九、幼兒園eye篩檢兒童視在必行-相關影音宣導連結(由國民健康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