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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114年度「推動慢性病預防管理及健康促進整合計畫」

  • 發布單位:國民健康科

一、計畫目的:鑒於慢性病與人口老化已對整體醫療支出造成沉重負擔,國民健康署110年起補助健康照護機構,共同推動預防保健政策及健康促進業務,提高整體照護能量,打造以民眾為中心的健康照護服務。

二、已承辦的健康醫院補助金額:區域醫院40萬元整、地區醫院30萬元整,(請醫院以領航醫院格式計畫書撰寫)。

三、113年起新加入醫院補助金額:最高補助地區醫院上限為25萬元。可依現況酌調:醫院未執行自選項目者,每項未執行指標酌減補助2萬元整,(請醫院以心醫院格式計畫書撰寫)。

四、期程:自契約書生效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申請方式:依計畫書格式書寫,並於114年1月22日(三)下班前將函文送達本局收發室。

六、檢附計畫書格式及申請須知如下列相關檔案。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國民健康科承辦人員李小姐(05-2338066分機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