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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巿8月10日起嘉義市有條件開放餐飲內用餐飲內用 敬請業者務必遵守防疫管理措施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

為兼顧民生經濟、持續做好防疫,嘉義市政府宣布自8月10日起恢復餐飲內用,嘉義市黃敏惠市長當日親自巡視新光三越百貨餐飲業者,並召開記者會,強調此次雖然是有條件恢復餐飲內用,但是防疫的態度絕不鬆懈!嘉義市採取兼顧防疫、民生經濟、民眾健康的做法,期望循序漸進逐步恢復社會常態運作。同時,也要求餐飲業者,必須做到中央所規範的指引內容,方得提供內用!

嘉義市政府提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餐飲業如提供內用服務,需遵守下列四大項措施之規範:

一、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一)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應有紀錄)。

(二)餐飲從業人員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COVID-19症狀,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二、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

        (一)加強餐飲從業人員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應有紀錄)。

        (二)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勤洗手。

        (三)餐飲從業人員用餐環境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三、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

        (一)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應有紀錄)。

        (二)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應有紀錄)。

四、顧客用餐管理:

        (一)實施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

        (二)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

        (三)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四) 自助餐型態之餐廳,食物應有適當之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之飛沫污染;取菜夾應單次使用,清潔消毒後,方可提供下一位消費者使用,或由專人協助取菜。

除此之外,也請餐飲業者注意,如有共餐情況,須以提供套餐、個人小火鍋為主,避免以合菜、公筷母匙、共鍋等方式供餐,減少交互感染的機會。

嘉義市政府表示,敬請餐飲業者務必遵循相關管理措施,讓民眾都可以在防疫優先的前提之下,又能兼顧民生經濟及民眾健康,大家一起為逐步恢復社會常態運作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