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宅經濟當道,許多業者或民眾如雨後春筍般投入電子商務的行列,且販售品項相當多元,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但是你知道賣醫療器材是需要門檻的嗎?任意將家中用不到的醫療器材拿到網路上販售是違法的嗎?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您,醫療器材種類繁多,舉凡醫用口罩、假牙清潔錠、隱形眼鏡保存盒、額(耳)溫槍等皆屬於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醫療器材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所以於網路通路販售醫療器材有一定的門檻,應先取得醫療器材商(藥局)資格並具有實體通路營業場所,方可於網路販售已開放且經核准的醫療器材。網頁中亦須刊登(一) 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或登錄字號、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之名稱及地址、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二) 醫療器材商(藥局)之名稱、地址、許可執照字號及諮詢專線電話。(三) 加註「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醫療器材說明書」。(四) 具量測功能之產品,其定期校正服務之項目及據點資訊等相關資訊。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可於通訊交易通路販售之醫療器材僅包含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詳見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29日衛授食字第1101601942號公告之「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如未具相關資格擅自於網路通路販賣醫療器材或雖具醫療器材商(藥局)資格但未依規定於販售網站登載必須揭露事項,分別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及第十八條之規定,依法得處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