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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包裝及盛裝飲用水製造業稽查專案」及「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

炎熱的夏天,多數人藉飲用水來補充水分流失,或是來一杯冰涼的飲品,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113年6月至7月分別完成「113年包裝及盛裝飲用水製造業稽查專案」及「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資訊、產品責任險、一級品管、強制性檢驗、追溯追蹤、產品標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等項目,並執行成品抽驗,結果有3家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有衛生缺失,依法責令業者限期改善,經複查後均已改善符合規定;另抽驗相關成品,檢驗結果亦均符合相關規定。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加工業者應落實加強製程、環境及個人衛生等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如經查獲GHP缺失且複查不合格,則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