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保健
1.斜弱視篩檢:滿3歲未滿5歲:就讀托兒所、幼稚園兒童,由各園所受過訓練老師以視力檢查表及NTU立體視覺亂點立體圖檢查或至眼科醫療院所診察。
- 視力檢查表:經反覆篩測後任一眼,視力仍不到0.8(6歲)、0.7(5歲)、0.6(4歲)或兩眼視力檢測在視力表相差兩格以上(如右眼0.9、左眼0.7),表示未通過,需就醫確認診斷。
- NTU立體圖:有○、□、△、◇四種圖形,本項篩測無法連續答對五張圖(含)以上者表示未通過,需轉介就醫。
2.幼兒的基本視力保健:
- 2歲前幼兒不看螢幕,2歲後看螢幕一天不超過1小時。
- 避免近距離用眼,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
- 每天戶外活動超過2-3 小時。
3.護眼行動六招式:
第1招:眼睛休息不忘記。
第2招:均衡飲食要做到。
第3招:閱讀習慣要養成。
第4招:讀書環境要注意。
第5招:執筆坐姿要正確。
第6招:定期檢查要知道。
4.視力保健更多資訊可連結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民健康署官網查閱。
5.本局編製「大恐龍戴眼鏡兒童視力保健故事繪本」→歡迎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九九網站點閱瀏覽或至相關檔案觀看。
6本局編製「嘉義市兒童護眼eye健康」→歡迎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九九網站點閱瀏覽或至相關檔案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