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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第三次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代理家庭照顧者督導

  • 發布單位:企劃科

一、職務:代理家庭照顧者督導每月起薪薪資新臺幣45,566元,各項加給:具碩士學歷:2,000元、具社工師執照:4,000元、專科社工師證書:2,000元。
二、名額:代理家庭照顧者督導正取1名(育嬰留職停薪缺);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三、性別:不拘
四、工作地點: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600嘉義市西區德明路1號)
五、資格條件:下列(一)至(三)符合其一即可。
(一)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四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三) 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四)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ffice操作能力(能使用excel做資料分析及公式使用)
六、工作項目:
(一)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個別督導,督導的角色係發揮專業指導、教育及支持功能,每月至少一次。
(二)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團體督導,發揮團體互動、經驗分享等督導功能,可透過內部成員團體督導、個案研討、跨據點個案研討及聯合團督等方式執行。
(三) 督導各據點 (含共融據點 )家照專員服務成效、協助解決問題與困難。
(四) 協助家照專員處理困難個案,並主持個案研討會或相關會議。
(五) 社區非正式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
(六) 維繫跨體系服務網絡轉銜運作。
(七) 督導及訓練家照專員之服務品質與審核相關服務紀錄。
(八) 各據點家照專員督導管理、計畫服務進度、成果及成效管控。
(九) 督導各據點 (含共融據點 )家照專員依本部所訂之開案服務進度及訪視頻率之規範執行業務。
(十) 其他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妥甄選報名表(如下附件,須含照片、經歷及自傳,並親自簽章),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證照、工作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註明:僅供徵才查驗身份用),以上均為A4規格,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組員許小姐收」(600嘉義市西區德明路1號),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代理家庭照顧者督導』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及逕送本中心者均不受理)。書面資歷審查合格者將通知擇期進行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另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併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連絡電話:(05)2336889轉350許小姐。
八、補充規定:
(一)代理家庭照顧者督導代理期間自上班日至115年6月30日止,若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解除代理。
(二)代理家庭照顧者督導經錄取後,若發現證件不實,應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並自負法律責任。
九、附件
甄選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