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

    為維護民眾飲食的安全及提升用餐環境的衛生,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14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共計稽查21家業者,並抽樣22件產品,檢測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咖啡因含量、總熱量與總糖量等項目,檢驗結果有1件咖啡因標示及1件總糖量標示與規定不符,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其餘均符合規定。(詳如:附件1.「114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稽查結果清單、附件2.「114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抽驗結果清單)

    本次專案共稽查轄區15家現場調製飲品業者及6家冰品業者,稽查內容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產品責任保險、食品業者應保存來源文件、熱量與咖啡因標示、逾有效日期食品…等,查核結果1家業者有衛生缺失的問題,經衛生局人員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另抽驗22件現場調製飲冰品,其中3件初驗時檢出腸桿菌科超標,經限期改善後複抽合格;1件咖啡飲品的咖啡因檢驗量與現場標示不同,因總公司設籍外縣市,依據源頭管理原則已移請轄管縣市衛生局續辦;1件飲品總熱量標示有誤,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已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裁處4萬元罰鍰。(詳如:附件1.「114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稽查結果清單、附件2.「114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抽驗結果清單)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環境維護與工作人員個人衛生,並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倘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則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任何食品衛生相關問題或疑義,歡迎洽詢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