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守護青少年遠離菸品危害,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14年暑假期間進行「拒售菸品喬裝測試」,輔導各販售菸品業者落實不得將菸品販售予未滿20歲者的法定義務。今年暑假期間(7月至8月),衛生局將派遣年滿20歲之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前往本市各類菸品販售通路,包括菸酒專賣店、便利商店、超市、雜貨店、大賣場及檳榔攤等各式販菸場所進行喬裝測試。測試目的在於協助業者強化面對疑似未成年顧客時應具備的應對能力,包含主動查驗身分證件、確認年齡,或直接婉拒販售等正確作法,避免誤觸法令。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近年因疫情影響,民眾配戴口罩已成常態,僅憑外貌判斷年齡易有誤判風險,請業者對穿著制服或看似未滿20歲的顧客,養成「查驗證件」、「確認年齡」的標準作業習慣,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確保守法經營。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若營業場所違規,將依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得處「負責人」最高新臺幣25萬元罰鍰。另依同條第2項規定,業者如無法確認消費者年齡時,應要求其出示足以證明年齡之文件;若消費者拒絕,業者應拒絕販售。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請各菸品販售業者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確實履行查證義務,避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