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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將於暑假期間喬裝測試販賣菸品業者是否落實拒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

  • 發布單位:企劃科

為配合菸害防制新法施行,輔導販賣菸品業者遵守拒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保護兒少免於菸品的危害,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每年暑假期間,針對「菸酒專賣店、便利商店、超市、大賣場,檳榔攤」等販售菸品通路,安排年滿20歲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進行「拒售菸品喬裝測試」,協助商家學習在面對疑似未成年者時,應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絕賣菸等技能,以避免觸法。

衛生局提醒,今年將於7-8月暑假期間至販售菸品通路進行喬裝測試,請業者配合辦理,業者應加強員工的教育訓練,尤其經歷疫情之後,部分消費者已習慣佩戴口罩,商家不易以面貌判斷消費者的年齡,請在遇到穿著學校制服或便服但疑似未滿20歲者,要有「年齡確認、證件查證」的習慣,強化「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的基本意識。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違者依同法第37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另同法第17第2項已賦予商家如遇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時,應要求其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不予販售之法規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