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仍留有電子煙,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配合國民健康署電子煙回收措施,自115年9月8日起,於衛生局、東區衛生所及西區衛生所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民眾可於上班時間前往自主投遞,無須具名或提供任何個人資料,讓電子煙回收更便利。
衛生局表示,國民健康署已公布全國431處電子煙回收點,本市回收地點及回收桶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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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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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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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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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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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德明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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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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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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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大雅路二段6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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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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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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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德明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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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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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對回收地點或投遞方式有疑問,可洽現場服務台,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衛生局電話05-2338066分機215詢問。
衛生局提醒,現行菸害防制法已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使用電子煙者,依法可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立即停止使用。
衛生局特別說明,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處罰的規定,目前仍屬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期亦未確定。依草案規劃,自修正條文施行日起提供1個月緩衝期,期間對查獲的持有行為不處罰鍰,但相關物品仍予沒入;緩衝期屆滿後,持有者擬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品。上述持有罰則及緩衝期目前均未生效,實際規定及施行日期,仍以修法完成後正式公布的內容為準。
電子煙產生的氣霧可能含有尼古丁、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危害使用者健康,也可能使周遭親友因吸入二手氣霧而承受健康風險。民眾如有戒菸或戒除電子煙的需求,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向提供戒菸服務的醫療院所及衛生所尋求協助,建議民眾及早停止使用、主動回收,守護自己與親友的健康。